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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56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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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羌 族 qiang zu |
作者: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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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
羌族的文化艺术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民歌与民间故事的内容广泛,语言生动。民歌分苦歌、颂歌、情歌、山歌、酒歌、喜庆歌等多种。传说故事如《开天辟地》、《羌戈大战》、《日夜想红军》等都是珍贵的文学、历史资料。舞蹈以羌族锅庄“跳沙朗”最流行,传统的祭祀风俗舞“跳盔甲”极富浓郁的民俗风格。歌舞时还常常以羌笛——一种古老的六声湛双管竖笛,以及小锣、手铃、唢呐、羊皮鼓等乐器伴奏。羌族还以独特精湛的建筑艺术著称于世,这些建筑包括碉楼(古称邛笼)、索桥、栈道以及掘井、筑堰等。民间工艺美术则以挑花、刺绣和编织毪子、地毯最为出色。早在明清时代,刺绣已在羌族地区盛行,后来桃花技艺也为羌族妇女喜爱。其针法除挑花外,还有纳花、纤花、链子和平绣等。图案的题材多取决于自然物。挑绣图案的内容多为吉祥如意。
风俗习惯
羌族有独特的风俗习惯。男女均穿麻布长衫,外套羊皮背心,包头帕,束腰带,着草履或勾尖绣花鞋。羌族妇女的衣服绣有花边,衣领上镶有一排梅花形图案的银饰。妇女尤喜戴耳环、手镯和银牌等饰物。男女腰系吊刀和皮制钱兜。群众的主食为玉米、小麦和马铃薯,喜饮自酿的酒和吸兰花烟。调味品有花椒、辣椒等。常见的吃饭是玉米粥内加菜。把青稞与小麦做成炒面,把猪肉块悬挂于梁,熏制成“猪膘”,随时取用。羌民的住屋呈方形、平顶,用石片、黄泥砌成,一般为三层,下层圈养牲畜,中层设卧室、锅庄和神龛,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建国前羌族的家庭形式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夫权很大,主宰家庭内外事务。盛行包办、买卖婚姻,择婚时有着严格的阶级界线。其他如姑舅表优先婚,新娘婚后一年以内多返居娘家,以及兄死弟娶其嫂,弟死兄纳弟妇等习惯也有保留。解放后,在婚姻制度方面的一些落后习俗,已经逐渐废除。丧葬分火葬、土葬和水葬。火葬为传统习俗。
宗教信仰
解放前,羌族除一部分邻近藏族地区的信仰喇嘛教外,其余普遍信仰万物有灵,在屋顶上供奉白石以为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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