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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56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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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壮 族 zhuang zu |
作者: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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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
建国前的壮族社会基本上还是封建社会,封建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羁縻州县制度,封任壮族寨主、大姓为地方官吏,以加强对壮族人民的统治。而富于革命传统的壮族人民,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奋起反抗暴政,不断冲击着封建统治政权,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在距今数千年前,壮族的先民就开始使用石斧、石凿、石刀、石锛等磨光石器进行狩猎和耕种。秦汉时,广西东部沿海地区已经播种水稻,并开始使用耕牛和铁器发展农业生产。以越人为主体的“南越国”,其社会生产力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隋唐以后,许多地方的壮族人民已使用铁犁和铁质脚踏犁,还发展了矿冶业、家庭纺织业和其它手工业。如宋代广西龙州(壮人聚居区)打制的“扁刀”,可以连斩数牛而锋刃不钝,工艺高超,远近闻名;南宋初叶,广西有吃不完的贱价米运往广州等地出售。到了明代,壮族地区社会生产,即使是边远地区,也呈现出“益比内地”的新面貌。至清代,壮族地区的社会生产水平与当地或附近汉族地区已大体一样了。在民国时期,由于国民党政府不重视发展社会经济事业,壮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缓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壮族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1952年12月9日,在广西省西部壮族聚居区建立了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改称自治州),辖41个县。1958年3月15日,在广西省的辖境范围内建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了桂西壮族自治州建制。同年4月1日,建立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62年9月26日,又建立了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族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培养壮族干部和发展壮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开拓进取,发展壮大了农村经济,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铺设了四通八达的交通和通讯网络,繁荣了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广大人民正在向现代化迈进。1990年广西农业总产值达252.22亿元,比1950年增长4.3倍,比1978年增长74.6%。工业总产值达353.43亿元,比1950年增长117·8倍。国民收入335.98亿元,比1950年增长9.8倍。广西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对外贸易不断扩大,目前,广西已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和经济联系。一个开放的广西正在中国的南部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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