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56民族 |
 |
|
| 赫哲族 hezhe zu |
作者: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09日 |
| 【字体:大 中 小】 |
|
Hezhen ethnic minority group 赫哲族,人口为4640人。是中国东北地区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同江县、饶河县、抚远县。少数人散居在桦川、依兰、富饶三县的一些村镇和佳木斯市。因分布地区不同,从而有不同的自称。居富锦县大屯沿松花江上游的称“那贝”,居嗄尔当屯至津口村的称“那乃”,居勒得利村沿黑龙江下游至乌苏里江的称“那尼傲”。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赫哲族人口数为4640。使用赫哲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无文字。早年削木、裂革、结革记事。因长期与汉族交错杂居,通用汉语文。
赫哲族的祖先,自古在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流域繁衍生息。属于肃慎系统的挹娄、勿吉、黑水靺鞨、野人女真等古代民族,与赫哲族的祖先有渊源关系。至清初,始以“黑斤”、“黑真”、“赫真”、“奇楞”、“赫哲”等名称见于官私文献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一族名为赫哲。
关于赫哲族何时形成的问题,学术界尚有不同的意见。一般认为赫哲族是以古老的赫哲族氏族为核心,吸收了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满族等民族成分和原属黑龙江流域其他土著,以及来到赫哲族分布区居住的蒙古人、汉人等成分,在清初形成了较稳定的族体,主要从事渔猎生产。在解放前其社会发展尚停留在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阶段。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赫哲族的生产生活,其社会生产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得到了超越发展,赫哲族的生活条件已大大改善。
社会经济
顺治元年(1644)清世祖入山海关前后,曾相继将赫哲族编户收贡,编旗披甲。直到19世纪初叶,从牡丹江至黑龙江下游乌扎拉村,所有赫哲族的22个氏族,都由清廷按其氏族与分布地区行使有效的管辖。在清代,赫哲族与内地及当地各民族的产品交换关系日益发展,赫哲族渔猎的工具也逐渐有所改进,生产力逐渐提高,原始社会渐趋分解,至清末已从原始社会末期跨入阶级社会。辛亥革命以后,三江平原开发的速度加快,赫哲族与汉族杂居,渔猎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加深,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形成与汉族及周围其他各族不可分割的联系。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后,对赫哲、鄂伦春等人数较少的民族,实行野蛮统治,甚至公开推行种族灭绝政策,使赫哲族人口更加减少,抗日战争胜利以前,已濒于被灭绝的境地。渔猎经济为赫哲族人民生活的主要来源,“夏捕鱼作粉,冬捕貂易货以为生计”。17世纪末,由以物易物转向猎产品大量商品化。20世纪初,猎业衰退,渔业产品大量商品化。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赫哲族地区解放。当时幸存的赫哲族居民仅有300余人。在人民政府实行民族发展政策积极帮助赫哲族发展生产,逐步改善生活,现有人口较1945年增加10倍多。
|
| |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
|
|
 |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
◆东岜艺术连锁招商 |
 |
|
|
|
|
 |
◆最新文章 |
 |
|
|
|
|
|
 |
◆阅读排行 |
 |
|
|
|
|
|
 |
◆Google推荐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