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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56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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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龙族dulong zu |
作者: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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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ng ethnic minority group 独龙族,人口为7426人。主要聚居在云南省怒江傈傈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独龙河两岸,也有少数散居在贡山县北部的怒江两岸。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独龙族人口数为7426。使用独龙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与贡山怒语基本相通。无本民族文字。
独龙族的名称,最初见于《大元一统志》丽江路风俗条,被称为“撬”,明清时期称为“俅”或“曲”,也有称“俅人”、“俅子”的。史籍记载,唐宋时期属南诏、大理管辖,元明清时属丽江木氏土司统治,清中叶划归丽江纳西族康普、叶枝两土千总分管,后归叶枝土千总统辖。1909年委任专职“俅管”管辖独龙河地区。1918年在今贡山县设置菖蒲桶行政公署,1933年改为贡山设治局,进而在贡山地区推行保甲制度。
社会经济
新中国成立以前,独龙族社会虽无自己的冶铁业,但因长期以来同周围藏、纳西、白和汉族建立了紧密的政治、经济关系,输入了铁刀和铁斧,出现了刀耕火种农业,并将原始的木锄包上铁皮,改造成为小铁锄,用来挖掘耕地。20世纪40年代末,个别家庭还从怒江换进少量大型板锄,使刀耕火种农业开始向锄耕过渡。然而独龙族在农业生产的许多过程中还使用原始的木、竹质工具,用来松土、锄草,且效率低下。因刀耕火种农业的耕作技术十分粗放,产量极低,一般年产量不够全年所需,所以采集和渔猎在独龙族社会中仍占很大比重。独龙族的手工业还没有从农业中明显分离出来,往往同农业生产、采集和狩猎活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主要有藤、竹编织以及纺织麻布,纺织麻布工具简单,技术落后,从剥麻、搓线、洗染、织布全是手工操作,工效很低。在独龙族社会里,尚保存原始的以物易物的产品交换形式,一般与访亲问友结合在一起,访问者带去自己地区的土特产,然后带回被访地区的土特产。在长期进行交换过程,产生了计算交换产品价值形态的方法,出现了双方用木核记帐的形式。
与独龙族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在社会组织方面还存在父系氏族“尼勒”。由每个“尼勒”的近亲成员组成的家庭公社,大部分都分散在一片相邻近的地区内,自然地形成血缘村落。他们自称这种血缘村落为“克恩”。在独龙族社会内部有三种土地占有形式:一种是氏族或家族公共占有,集体垦种的土地;二是几户共同占有的土地;三是个体家庭占有的私有土地。土地占有形态以公共占有为主,因而在耕作形式上原始共耕比较突出。共耕有3种:一是土地的公社公有共耕制,是以家庭公社为单位;二是伙有共耕制,是由家庭公社的几户成员共同占有一块耕地;三是私有伙耕制,即土地是私有的,由私有土地的主人确定伙耕的时间,届时大家前来帮助伙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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